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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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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污染减排目标的几点思考

发布日期2008-03-04   来自:    点击率:

陈绳建

    我市“十一五”期间应完成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具体目标任务是:“到201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下降10.0%,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13.8%,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 7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 %以上。”那么如何实现我市这个目标呢?结合安阳市环保工作实际,笔者就以下三方面进行了深入思考:

     一、   认清污染减排工作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重点区域、流域和重点行业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为突破口,严格实行各级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环境法治,关闭、淘汰了一批高消耗、高污染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完成了大唐安阳发电厂2×30万千瓦火电机组脱硫工程等一批工业污染防治设施,建成了各县城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减排取得明显效果。但是,安阳作为我省重要工业基地,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还存在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高、污染排放高、资源环境压力大、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配套、投入不足等问题,我市的污染减排工作依然面临严峻形势。

     二、   把握重点,多策并举作好污染减排工作

    (一)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减排为重点。

     突出抓好钢铁、有色金属、电力、化工、制药、建材、造纸、染整等高耗能、高排放重点行业和相关企业的减排工作。

     对于钢铁行业:2010年底前,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和其他落后装备;大型钢铁联合企业焦炉全部建成干熄焦装置,并匹配收尘装置和焦炉煤气脱硫装置;大型高炉全部配套炉顶压差发电装置(TRT),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和转炉煤气等可燃气体利用率达到100%,粉尘、废渣等废弃物全面实现综合利用,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5%以上。重点企业是安钢。

     对于化工、制药行业:要进行规划、整合、调整产业布局,采用先进工艺技术。重点企业是安化集团、滑县科伦化工。

     对于建材行业:推进我市规划的四条日产4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建设,并配套建设烟粉尘、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设施和纯低温余热发电装置。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企业重组,推广大型节能粉磨系统。耐火材料企业,加快燃煤倒焰窑节能改造,竖炉、回转窑必须设置烟气净化装置。

     对于造纸行业:严格控制新建化学制浆项目,改、扩建木浆项目生产规模不得低于15万吨/年;废纸造纸项目生产规模不得低于10万吨/年;包装用和文化用造纸项目生产规模不得低于10万吨/年。

     对于染整行业:近期,以政府行政措施,按照国家染整行业废水污染防治技术方法,统一标准,统一时限,实施全行业停产整治。远期,要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划定染整工业园区,对分散布局的染整企业集中搬迁到园区,实行废水规模化集中处理,商业化运行,根治染整废水污染环境。

     对于有色金属行业:以林丰铝电和豫北金铅、岷山冶炼为重点,加强电解铝废气治理,在电解铅、锌行业全面淘汰落后冶炼工艺及设施和落后收尘方式。新建铅冶炼项目单系统规模必须达到5万吨/年以上(不含5万吨),必须采用富氧强化熔炼等先进工艺和双转双吸制酸系统,总硫利用率大于95%,循环水利用率要达到95%以上。新建再生铅项目规模必须达到1万吨/年以上,禁止利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建设再生铅项目。新建锌冶炼项目单系统规模必须达到10万吨/年及以上,采用109平方米以上的沸腾焙烧炉等先进冶炼工艺和双转、双吸制酸系统,总硫利用率大于96%,循环水利用率达到95%以上。尽快实施铅冶炼工业烟气回收、冶炼废渣提取稀贵金属等清洁生产工程。

     对于电力行业:加大小火电关停力度,“十一五”期间,全市保证淘汰小火电机组49万千瓦。积极做好优化发电调度试点工作,优先安排清洁、高效机组和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加快燃煤机组脱硫设施建设,重点是林州优创电力、安阳市灵锐热电、林州天力热电、滑县顺成热电等企业。新建燃煤机组必须同步建设、同步投运脱硫设施。加强大唐电厂等已建成脱硫设施运行监管,实施二氧化硫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对脱硫设施建成后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机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扣减脱硫电价,并减少次年发电量计划的10%以上;对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或擅自停运脱硫设施以及不能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机组,不报发电计划,一律停产治理。

     (二)以结构调整促进污染减排。

     一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我市旅游、商贸、物流、地产等三产服务业的发展步伐,逐步形成农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二是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严把土地、信贷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认真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把好新上项目准入关。建立新开工项目信息披露制度。认真落实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和差别电价政策。禁止在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引进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三是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分行业、分地区、分年度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淘汰落后企业(生产线)名单和时间进度安排。要抓紧研究制定对淘汰落后产能给予支持的政策措施,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四是推进能源结构调整。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引导和鼓励、支持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沼气、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高效新能源,改善我市能源消费结构单一的局面。

     (三)以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减排工作。

     加快城市集中供热、供气的管网工程建设,扩大集中供热覆盖面积,提高城乡居民燃气普及率,减少煤炭直接使用,强化和完善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市区各类燃煤锅炉要通过改变燃料结构实现达标排放,城市建成区内供热管网覆盖到的要逐步淘汰10吨/时以下直接燃煤的分散锅炉。鼓励在公共、居住建筑中多使用太阳能和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四)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污染减排。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推行公交优先通行制,逐步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以信息化、网络化为基础,合理布局客、货运站体系,降低空载率,加快运营车辆结构调整,加快淘汰老旧汽车,加强汽车尾气排放监督和治理,鼓励发展使用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

     (五)实施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污染治理

    一是要全部建成市辖卫河流域排废水重点项目;二是要深化城市河流水体污染综合整治。重点深化安阳河、护城河水污染治理工作,尽早对洪河流域排废水企业和城市污水进行综合整治。努力实现安阳河小屯、东柴村断面、护城河大西门、东南城角断面以及洪河六孔桥断面都要达到功能区标准;三是要强化安阳市及林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管理,要完成保护区规划文本,实施设置界桩标志,全面取缔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四是继续开展和巩固安林高速安林公路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放在强力推进保留钢铁企业的污染治理上;五是要对安阳县铜冶镇焦化企业排放废水、废气、固废情况开展全面环境评估,严防出现难以逆转的环境污染事件。

     (六)加快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2010年,形成年削减COD 1.98万吨的能力。加快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建成1年内负荷达到合理设计能力的60%,3年内达到正常运行。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在入口、出口均加装流量计和水质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省、市环保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实现联网。对未按规定要求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全市新增垃圾处理场4座,新增垃圾处理能力755吨/日,2010年各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七)抓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强农业生产污染防治,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测土施肥。做好秸秆综合利用,支持开发适合各种秸秆特点的固化、气化技术。稳定推进秸秆发电试点工作。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新建规模化养殖场要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2010年12月底前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必须建成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加快农村改水改厕进程,逐步解决农村生活垃圾随地堆放、生活污水直接外排等问题,改善农村环境状况。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加强沼气服务体系建设,2010年全市农村沼气用户达到21万户以上。

     三、   建立健全实施减排工作的保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各级政府要建立一把手亲自抓、主管副职具体抓的污染减排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要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对政府领导干部业绩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在领导干部任用、评先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建立节能减排部门联动机制。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协调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具体减排工作;财政部门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支持并及时、足额拨付污染减排重点工程项目的专项资金和各类配套资金;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用地审批,配合把好新增污染源的关口;建设部门要和发改、环保部门相互配合,督促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和脱氮设施建设;国资委要会同环保部门加强对有关企业污染减排、清洁生产工作的督促落实;工商部门要根据企业所在地政府的决定,对关闭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变更、注销或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电力(监管)部门要对被依法关闭的企业(或生产线)和停产治理企业停止供电;监察部门要对有关单位和负责人不认真履行污染减排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实施责任追究。

     (三)加大污染减排的投入支持力度。加快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污染减排投入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类科技资金,加大对污染减排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的支持力度;在财政预算内安排污染减排专项资金,同时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减排重点工程、新技术推广、管理能力建设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市财政局要会同环保局研究制定我市的污染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加大对污染减排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同时对于高消耗、高污染和其他环境违法企业要把好信贷关口。鼓励和支持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污染减排的投入,深化污染治理新设备、新工艺的技术改造

。     (四)落实财税、价格政策和发挥价格杠杆调控作用。要切实抓好现行各项鼓励优惠政策的落实,充分发挥其对污染减排的促进作用。通过认真落实和实施阶梯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和差别电价、能耗超限额加价制度,促进节能降耗,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总量的产生。加强排污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杜绝“协议收费”和“定额收费”。落实国家、省按照补偿治理成本原则,提高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标准,将二氧化硫排污费分三年提高到1.26元/公斤和适当提高COD排污费征收标准。

     (五)加大节能环保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开展污染减排专项执法检查。市监察局、环保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分批实施挂牌督办,处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对严重违反国家环境保护规定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给予新闻曝光、经济处罚、停止生产供电等制裁;对恶意排污行为要实行重罚,并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强宣传,提高全民节约环保意识。各级政府及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等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要借助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重大主题,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广泛、深入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宣传污染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教育部门要将环境保护纳入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组织中小学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和实践活动,从小培养良好节约意识。

(作者:市管专家、安阳市环保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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